关于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厅属单位,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根据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正版软件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现将全省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
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版权局对于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的正版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仍存在个别单位对使用正版软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软件台账不规范、正版软件覆盖率低等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推进软件正版化作为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认真抓紧抓好。
二、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
根据《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和《指南》要求,各单位要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信息化、办公室、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把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管理力度。
三、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各项制度
(一)落实软件日常管理规定。各单位要明确软件日常管理涉及的工作计划、资金预算、软件采购和升级维护等工作流程,定期开展正版软件使用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单位要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列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
(二)落实软件配置管理规定。各单位要严格遵循软件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正版化的原则,严禁使用非正版软件。各单位使用的商业软件、OEM软件、免费软件均需纳入配置管理,优先采用场地授权(许可)方式配置软件,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
(三)落实软件合法性管理规定。各单位应了解软件版本的差别及授权(许可)的合法性,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可通过微软官方网站、电话或金山官方网站确认相关版本的授权情况。
(四)落实软件台账管理规定。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建立、更新和维护本单位软件台账,全面掌握软件使用情况,提高软件使用效率。
(五)落实软件维护管理规定。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软件安装、升级、卸载等流程,提高软件资源使用效率,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六)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各单位要通过专项培训、张贴海报、微视频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宣传、培训工作,提升个人正版化意识,有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按要求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至省教育厅信保处。
(二)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组织开展一次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如实填报《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表》(见附件),并于12月31日前上报至省教育厅信保处。2019年开始,各单位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并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
联系人:侯瑞亮 电话:029-88668695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附件
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表
单位名称(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人员情况 |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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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计算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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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情况 |
服务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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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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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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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软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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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版本 |
软件类型 |
采购 时间 |
采购金额 (单位:元) |
许可类型 |
许可 数量 |
可使用 版本 |
许可期限 |
序列号 |
安装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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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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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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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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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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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M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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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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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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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联系电话需填写联系人单位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2.OEM软件属于预装软件,只需填写编号、名称、版本以及安装数量; 3.免费软件只需填写安装数量; 4.此表可续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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