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校园网邮箱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7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校园网邮箱在服务师生员工教学、科研、学习、对外交流、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安全及正常运行,依据《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西北政法大学校园网邮箱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保障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 邮件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 邮件系统服务器因维护而必须暂时停止服务时,信息网络中心应提前以网站公告等方式通知用户。
第四条 为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和电子邮件内容的隐私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用户本人许可的情况下阅读其电子邮件内容。
第五条 如发现用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信息网络中心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中断或终止该用户的邮箱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一)利用网络故意传播不健康信息、错误言论;
(二)违反学校保密规定造成失密;
(三)利用校园网邮箱对他人进行骚扰;
(四)盗用、破坏他人账号;
(五)利用校园网邮箱进行商业广告活动或传送垃圾邮件;
(六)其他违反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 信息网络中心根据需要调整用户邮箱存储空间的大小等设置。
第三章 邮件账号的申请、开通与注销
第七条 本校教职工可申请nwupl.edu.cn邮件域的校园网邮箱,学生可申请stu.nwupl.edu.cn邮件域的校园网邮箱,每个教职工和学生只能申请注册一个学校邮箱。邮箱由信息网络中心根据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数据自动导入生成,用户名为用户工号(学号),初始密码为“nwupl+身份证号后六位”。
第八条 校内单位申请学校邮箱,需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单位邮箱账号申请表”,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信息网络中心办理。
第九条 邮箱账号一经开通,信息网络中心不接受更改邮箱账号的申请。
第十条 教职工在职期间邮箱可以免费使用。学生毕业3个月后邮箱将予以注销,对于延期毕业的学生,须持有关证明到信息网络中心办理邮箱延期使用手续。
第四章 用户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用户的权利。
(一)学校为每个用户提供10GB的邮件空间和2GB的网络存储空间,以及通讯录、网上日历、网上书签、日程安排等其他附加功能;
(二)用户邮箱因故不能正常使用时,用户有权要求信息网络中心进行处理,直至能够正常使用;
(三)用户可凭有效证件(校园卡、身份证)到信息网络中心找回电子邮箱密码。
第十二条 用户的责任和义务。
(一)用户在邮箱使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损害国家、学校和他人的利益,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给国家、学校或他人造成损失,用户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校园网邮箱账号仅限本人使用,禁止将本人账号转借他人或借用他人账号,用户账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设置的密码要具有一定复杂度,用户可在邮件系统内自行开通并设定密码找回功能;
(三)用户自行承担由自身行为导致的后果及损失,如通过电子邮件购买商品、服务、进行网络交易等造成的损失;
(四)不得利用电子邮件进行病毒传播等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五)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信息网络中心;
(六)用户应及时将阅读过的邮件进行备份、删除,以减轻服务器负担,节省资源;
(七)用户不得通过邮件发送涉密信息。
第十三条 各单位利用学校校园网邮箱传输业务信息,由本单位负责进行保密审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授权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西北政法大学单位邮箱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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